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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於酒店工作【簽約/合約】的問題!我梁曉尊做一次總解答讓妳們解決心中的困惑。
1:已現在酒店上班沒有所謂的簽合約/切結書,因為這樣是綁小姐的做法,很不道德…【小姐總有一天會離開,強求她留在八大這是不人道的行為】
2:在職人員想更換經紀人或酒店不想做了…卻有合約在身怎麼辦~…!?我梁曉尊直接跟你說可以馬上離開了
a :合約內容本身要件要有【商營利事業登記編號/還有政府認證核發蓋章】因為這些文件都是要繳稅的….一但登報稅了,您自己想想 妳在職期間這幾年{妳}家人~早就會知道你在八大行業了…..反而家人卻沒發現,每年也都沒有繳稅單更沒有勞健保,因為這份是假合約【法律用語:偽造文書】
b :合約內容常有一段話:幾年以內不能離職/幾年內不能更換經紀人。這番話已經觸犯【法律用語:強制罪】
c :從一開始的違法合約到內容的不人道,甚至離職還又要賠償..。我梁曉尊跟妳說【妳被唬了】
d :重頭到尾觸法的假合約,真的到警察局/法院 {妳}是贏家。
e :我梁曉尊做經紀人快十年了…我還沒見過有經紀公司拿著合約去警局敢賭這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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